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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限问题 |
来信人: | 陈灿辉 |
来信时间: | 2016-11-08 16:13:21 |
内容: |
我想在南湖花园买套住房,发现那里的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限只有40年,请问:1.怎么不是70年? 2.到期后怎么办? |
回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 | 2016-11-11 08:26:31 |
回复内容: | 11月10日下午3:50已回复陈先生,陈先生对回复表示满意。 1、南湖花园项目当时出让时是按综合用地性质出让的,按当时规定,出让年限为50年。 2、关于50年到期后,其住宅用地能否再延长20年,此类情况经请示省厅,一般首选正常续期,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至出让最高年限。同时,应以出让时的整宗地为整体办理,不得分开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