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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请问岳阳市空置房物业费优惠幅度是多少?
来信人: 云淡风轻
来信时间: 2024-01-27 23:49:38
内容:

本人在南湖新区购置一套房,房子一直空置,未装修,现物业向我全额催缴物业费。经查询《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271号第十五条第5项规定,空置房物业费按不超过90%交纳,具体优惠幅度由各市、县确定。想咨询岳阳市的空置房物业费具体优惠幅度是多少?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回复时间: 2024-01-31 16:04:45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请问岳阳市空置房物业费优惠幅度是多少?”的留言已收悉。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服务中心将来信转交至南湖新区,南湖新区立即责令区住保中心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1月31日下午14:35左右,我中心与当事人和物业公司电话联系,根据2022年5月15日实施的《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五点 “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物业服务费按不超过90%交纳,具体优惠幅度由市、县确定”以及文件最后“本办法实施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尚未到期的,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等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或终止解除后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岳阳市南湖新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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