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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外地户口社保咨询
来信人: 李梅
来信时间: 2012-04-16 15:09:10
内容: 外地户口在岳阳工作期间缴纳了职工养老,医疗保险,但是现在因身体原因辞职了,辞职期间怎么缴纳医疗,养老保险,缴纳标准怎么?享受待遇是什么样的?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2-04-27 10:02:57
回复内容: 李梅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医疗生育保险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社会保险转移问题,我市目前只能在本省内转移,凡在本省参加医疗生育保险的人员转移到我市,认可其缴费年限,外省转移的要等到我市新政策出台后方可办理。外地户口在岳阳工作期间缴纳职工养老、医疗保险是可续保的,按照我市养老、医疗保险灵活就业相关政策缴费。医疗保险续保缴费标准为按市平均工资的6.5%缴费,除不划拨个人账户和享受生育津贴之外,其它的与职工医保待遇是一致的。
热忱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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