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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农民工的疑问
来信人: 李垂
来信时间: 2012-08-07 19:28:44
内容: 市长您好,我是一个电焊工,我没有固定的企业单位,请问像我这样的民工有没有防暑降温费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2-08-09 15:44:30
回复内容: 李垂同志: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根据目前相关劳动保障政策, 关于防暑降温费的规定,只限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才可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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