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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2012年市最低工资标准
来信人: wengyuehua
来信时间: 2012-12-18 20:10:01
内容: 市长您好! 岳阳市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从文件上要求从7月1日开始执行,可为何在12月11日才发布,这样一来给各企业工资的补发造成很大麻烦,也给各企业带来诸多不稳定,同时在招商引资上好象给人下了圈套一样,请改善,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2-12-26 14:45:33
回复内容:  

 wengyuehua
     根据《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
2006208号)第十条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年的6月份调整一次,适用时间为当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 第十一条的规定:省人社厅根据各地最低工资测算情况,确定最低工资若干档次,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公布,各地市州人社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档次,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拟定各县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公布。今年省人社厅发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通知的发文时间是1129日,我们拟定最低工资标准立即报市人民政府,及时发布了最低工资标准。你的提议我们将向上级部门反映,感谢你的建议和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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