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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准备在一医院生小孩住院不能用医保卡里的钱的问题
来信人: 成静
来信时间: 2013-06-13 17:45:18
内容: 我现在已经怀孕快6个月,我准备在东茅岭一医院生小孩子,我医保卡上有几千元,本想住院生小孩子用的,咨询了一医院她们说不能用,只能用现金,卡上的钱只能用于平时住院,我感觉不合理,不知是怎么回事,希望我生小孩子时能用这卡上的钱。请告知生小孩子住院的整个流程(应交多少押金,出院后按自然生和不是自然生报多少,自己应付多少钱?希望13975010030能得到满意的回复。万分感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3-06-20 11:46:27
回复内容:

成静女士:

您好!现就您《关于准备在市一医院生育住院不能用医保卡里的钱问题》回复如下:

一、个人账户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门诊费用或因疾病住院时的个人自付部分,而生育住院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畴。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目前全省以上两个险种都是分开运行,独立核算。所以您在市一医院生育住院时,个人自付部分只能用现金支付。

二、住院流程:参保女职工孕临产或发作时,由本人或亲属凭孕妇医保卡、生育住院报备单,到市一医院产科和医保科办理相关入院手续,并缴纳预缴金1000-1500元,出院时凭预缴金缴款单,根据生育保险政策待遇支付标准,多退少补进行个人结算。

热忱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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