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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农村养老金的发放政策问题
来信人: 刘友萍
来信时间: 2014-04-26 22:19:48
内容:

我的问题是湖南农村60岁或以上老人养老金的政策问题。第一,湖南省养老金发放是从哪年实行的。第二,60岁或以上分别是多少,金额是全省统一还是根据各县自行决定?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4-06-16 21:17:48
回复内容:

刘友萍同志:

你在市长信箱反映的农村养老保险问题转我局,现答复如下:

《湖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试行)》1996年9月7日省人民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9年在全省选择了10%的县市区启动试点工作,后逐步扩大试点,2012年实现全覆盖。

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中央确定的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资金由县(市区)财政承担。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个月(平均余命月数)。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

祝你工作愉快,身体健康!


再次反馈: 感谢您的回复,很具体很细致。非常感谢!!!
再次回复:

感谢你的支持!

 

再次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再次回复时间: 2014-06-18 08: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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