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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医保卡激活求助
来信人: 仲元延
来信时间: 2014-10-28 16:55:59
内容:

我是岳阳市鹰山石化退休职工,现在江苏南通居住,感谢市政府为我们异地职工医保开了口子,解决我们异地就医问题。但我们现在遇到一个麻烦事情,就是医保卡在岳阳交行激活的问题:交行坚持必须用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市长同志,您知道公安部有规定(国务院通过)个人身份证必须随身携带。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呢,其实我们当地公安派出所(身份证发证单位)知道公安部规定,他们让我们把身份证复印后由派出所盖章,证明其真实性。我们也认为这是合法又有人情味的办法。任何规定首先必须合法,这是此次四中全会的要义。现在,我们大半年时间看病都是自掏腰包,希望医保卡尽快激活,让党的阳光照亮我们退休老人。

恳请市长同志在百忙中抽空帮我和我爱人与交行协调一下。我们随后将盖有当地派出所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寄出。十万火急,千万拜托(我也曾在巴陵领导岗位工作过)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4-11-05 08:29:54
回复内容:

仲元延:

您好!

您的问题属于交通银行处理,跨系统我们无法为您进行办理。已经为您把问题转给了交通银行。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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