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信箱请先留下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保护您的隐私,保证不对外公开您的用户资料,我们将酌情在局长信箱公布您的信件及回复。 登陆成功后才能发送信件。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局长信箱 > 信件公示

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医保卡余额转移问题
来信人: 杨启瑞
来信时间: 2014-11-08 20:35:22
内容:

退休职工外地养老,医保卡里的累计余额,如何转到个人手上?本人不在岳阳,如何办理手续?医保中心应该帮忙给个方便才好。

请注意:我所说的情况是我老伴的问题。原单位岳阳印刷厂,还没有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在武汉市养老,没有在岳阳就医。

如果要办理什么手续,请把表格快递到武汉市来(地址在上面),填好后再快递过去也行。然后怎么办,请明确指示。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4-11-14 09:59:03
回复内容:

杨启瑞先生:

 您好!您在市民来信中反映“咨询医保卡余额转移问题”已收悉,针对你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关于你老伴医保卡里累计余额的转移问题,根据岳市医险〔201043号文件“关于加强异地安置(工作)人员个人帐户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参保职工长期外地工作或居住,并已在岳阳市医保处办理异地安置(工作)审批手续的,可提出申请并签定“委托代办支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协议书”将个人帐户余额转至本人银行帐户。你老伴需先申请办理异地安置后再办个人帐户余额转移。异地安置具体办理流程和异地安置登记表附后;个人帐户转移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号复印件一份并在“委托代办支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协议书”(表格附后)单位一栏中盖章后即可。如本人不能前来办理可提供委书一份、申请人本人、委托人身份复印件一份后委托他人办理。

以上回答,如您尚有不清楚之处,欢迎再次与我们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岳阳市医疗生育保险处个人账户科                

      20141114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