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信箱请先留下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保护您的隐私,保证不对外公开您的用户资料,我们将酌情在局长信箱公布您的信件及回复。 登陆成功后才能发送信件。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局长信箱 > 信件公示

信件公示

标题: 请问军人转业后养老保险如何衔接
来信人: 徐彬
来信时间: 2014-12-02 17:14:11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1998年12月入伍,2010年三级士官到期后转业,2012年年初经华容县民政局安置上班。我了解到国家在养老保险方面的法律规定,军人在服役期间,军龄视同缴费年限。但我到县人社局查询,我的养老保险是2012年开始缴费的,也就是安置工作后才有养老保险方面的记录,1998年至2012年之间没有任何信息显示。

2012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年后,军人转业养老保险方面都趋规范,有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直接到人社局办理交接手续就可以把以前的军龄视同缴费年限衔接上了。

那么请问,我2010年转业的,怎么办理以前的军龄视同缴费年限手续。到县人社局窗口问,工作人员也不是很清楚如何办理。但现在不办好,二三十年后退休后再办理,相关资料难以找齐,物是人非,会很麻烦。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4-12-10 11:32:42
回复内容:

徐彬:

视同缴费年限手续不需要个人出面办理,因为保险系统中并没有实际缴费,所以个人账户看不到之前的缴费记录。

但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你在部队的军龄会计算入你的工龄。

再次反馈: 谢谢回答。办理退休手续时,我怎么证明我的军龄呢?
再次回复:

徐彬:

您好!

办理时可携带你的有关证件(如身份证、军官证等)以及相关资料,调取您的档案,则可以确定您的军龄。

再次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再次回复时间: 2014-12-16 15:34:46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