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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女方没工作生孩子为什么不能用男方医保
来信人: 别欺负老百姓
来信时间: 2016-03-09 16:53:48
内容:

国家放开二孩,鼓励生育,为什么一个小小的独生子女证成了女方不能享受男方生育保险的绊脚石,更何况现在也没有什么文件规定,我查了其他省就可以,老百姓办事太难了,我要问男方交生育保险还有什么用,为什么不能多替老百姓想想,现在办事真的太难了,规章制度是人定的,我希望你们机关单位人性一点,当官为民做主,我觉得独生子女证取消与女方没工作可以享受男方生育保险一点关系也没有,假如政策是这样,我也没话说,关键是现在也没有这个政策,只是办事部门太不人性话,怕麻烦,推脱罢了,希望您可以多替老百姓想想。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6-03-18 17:36:03
回复内容:

我局对你所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视,现就来信中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岳阳市生育保险自2004年启动以来,一直按《关于贯彻〈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实施意见》(湘劳社政字[2004]1号)执行的,该实施意见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单位的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生育第一胎(不含终止妊娠),并符合计划生育、婚姻法等规定,在产假期间内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生育保险统筹基金给付一次性生育补助(含相关的生育医疗费用),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二、目前,国家放开二孩,鼓励生育,不再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而关于“参加生育保险单位的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生育第一胎的生育待遇享受”问题,也就是市长信箱中的问题,我局多次向省厅对口单位请示汇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是执行省厅政策,省厅目前的政策是以女方医保享受生育待遇,如居民医保、新农合等,我市生育保险是按照省厅的政策执行的。所以,无论女方参加哪种医保,都能享受生育待遇。

三、关于“男职工交生育保险还有什么用?”的问题:1、根据《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湘劳社政字[2004]1号)“生育保险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全部纳入所属统筹地区生育保险统筹范围。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夫妻双方单位都参加了生育保险的,有关费用支出以女方为主;夫妻双方单位有一方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则不能纳入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范围。2、2004年我省生育保险启动时,还没有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保,上述湘劳社政字[2004]1号)第十条规定是在这种情况下制定的,而在全民医保的今天,女方参加任何一种医保,就可以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待遇。3、我们再设想一下,若政策规定男职工可以不参加生育保险的话,那用人单位为了减负都愿意招录男职工,而女职工会面临失业危机,所以《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总则第一条就明确: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要,均衡生育和避孕节育措施费用负担,根据劳动保障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四、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放开,作为社会保障部门,我们一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厅相关政策,确保参保者的生育待遇,另一方面加强管理,认真梳理业务经办中存在的不足和困难,对存在的政策问题我们也会及时向省人社厅进行报告。

热忱欢迎你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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