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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产假问题咨询
来信人: 杨女士
来信时间: 2016-04-09 10:57:58
内容:

请问我是2016年1月生的二孩,当时因为湖南的二孩政策还没出来,准生证没有办法办理。询问过生育二孩的合法问题,当时的回复说只要之后湖南出台的政策符合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生的二孩就不算违规。

后来生完二孩后去单位请产假,单位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并要求我办理离岗手续才同意我按照原产假90天来休。可是这几天突然又联系我说我生二胎没有准生证,不能休产假,如果不马上办理离岗手续这段时间要按旷工处理,我现在觉得很无奈,本来生完小孩精神等方面都需要恢复,家里现在更是两个小孩了,还要天天为这个产假事被单位烦,整个吃不好睡不好。

想要咨询一下你们,我这个情况到底能不能修产假?是按照原来的政策休假还是按照最新的政策休假?单位威胁我旷工和逼我办理离岗手续的做法是否违规?

我之前两个月产假期间也被无故扣发了部分工资。如果单位的做法不对我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回复时间: 2016-04-11 17:17:09
回复内容:

杨女士:您好!我委法制科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取得联系,2015年12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全面两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湖南省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在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岳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均可查阅。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可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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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6-04-12 14:38:22
回复内容:

杨女士:

关于休产假问题,国家法律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明确的规定,你所在单位应当认真遵守和执行。如果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也可向妇联申请帮助。由于单位毕竟是你曾经工作的地方,建议通过自身的沟通妥善处理有关事宜,必要时才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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