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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医疗生育保险可报销的800产检费
来信人: 屈原
来信时间: 2017-05-19 16:49:32
内容:

我太太现在怀孕8个月了,产检费陆续也花了1000多,但是绝大部分是用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支付的,现金支付比例小。这两天我到社保去办理800产检费的报销,被告知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的检查费不能报销,只有现金支付的才能报销。对此我有三个问题:

1、是否有这个规定,即“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的检查费不能报销,只有现金支付的才能报销”?

2、我一同事在长炼工作,也怀孕近8个月了,也是岳阳市的医保。她的800元的报销流程是这样的,将“夫妻双方资料、生育证”等资料交给医院,由医院将资料交给社保,由社保将800元拨到个人专用基金,然后,以后的检查费从这800里面扣。相当于是先申请到800检查费,再个人花费。为什么医保对我太太的要求不一样?

3、另外,关于唐氏筛查,岳阳有的社区是发放免费唐氏筛查卡,可以到医院免费唐氏筛查,已自己做唐氏筛查的不能报销唐氏筛查费。有的是已经做完唐氏筛查的,可以凭唐氏筛查报告报销唐氏筛查费。这又是为什么?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7-05-27 11:19:19
回复内容:

屈原:

你好!根据岳政发(2012)15号《关于印发岳阳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岳阳市社会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第五章保险待遇第四十三条:生育保险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前检查、分娩费用是根据岳人社发(2012)47号《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支付。产前检查是在报备时,由产妇或者家属自己选择产检医院,在定点医院结算。产检800元和个人账户没有关系。另外,唐氏筛查事宜具体请咨询居住社区。如还有疑问也可直接拨打市医保生育科电话:0730—8251715(719)。

再次反馈: 感谢人社局的回复。针对您的回复和我遇到的情况,我还有几点疑问。 一、您所提及的岳政发(2012)15号、岳人社发(2012)47号。岳阳市医保是遵照执行的,我同事参加的岳阳市医保,产前检查费的报销流程与您的回复基本一致。请问,岳阳楼区人社局和岳阳楼区医保办是否执行这个政策? 二、我太太参加的是岳阳楼区职工医保,我去办理产前检查费报销时岳阳楼区职工医保办明确要求:1产前检查费必须由产妇先由个人用现金支付(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的检查费不能报销)2取得发票后办理报销(即只报销产妇已实际用现金支付的检查费,发票还须注明现金支付,不能像岳阳市医保一样先拨付800元到个人基金,再抵消以后的检查费)3必须在生产前办理报销,产后检查费不能报销(据我所知,岳阳市医保的800元还可以用来支付产后检查费)。4岳阳楼区的政策执行过程中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生育报备政策,岳阳楼区的产前检查费报销与生育报备没有任何联系。请明确回复岳阳楼区的这些要求是否合理。 三、为什么岳阳楼区医保办政策执行和岳阳市医保处有如此巨大的差异?是不是岳阳楼区医保办有岳阳楼区的政策,不执行岳阳市医保处的政策?
再次回复:

屈原:

你好!明确的说,楼区医保在政策执行上和市医保确实有所不同,原因是目前全市医保并未实现跨区统筹,参保实际情况也有所不同。当然,如果你仍存在疑问,可以直接向楼区医保或其上级楼区人社局进行反映,楼区医保中心咨询电话:0730—8250192,同时,也可以再次提交市长信箱并注明要求楼区医保机构进行答复。祝工作愉快!

再次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再次回复时间: 2017-05-27 16: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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