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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问题
来信人: 实事求是
来信时间: 2017-07-12 10:26:08
内容:

您好!

请问单位效益不好离职后身份转变成自由职业人员后,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选择只交医疗保险吗?另外在失业期间(2年)本人是不是可以免交医疗保险?在失业期间是不是由失业保险代缴的医疗保险?是不是也计算累计的缴费年限?医疗保险交高档和抵档由什么区别?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7-07-12 16:31:15
回复内容:

实事求是:

你好!来信已收悉!1.如以前单位有缴纳医疗保险,现在无工作的情况下可将职工医保转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需要购买养老保险即可参保,可以在所在地的社区缴纳。在2017年9月-12月缴费的为150元/年,未在缴费期时间段缴费,费用为570元/年。如转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就必须为岳阳楼区户口并必须购买养老保险,2017年7月3日-2017年9月30日参保人在此期间完成本年度缴费的,方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低档为1914.24元/年,高档为2796.48/年。如单位未帮其购买过职工医保,建议可直接购买城乡居民医保。2.购买了失业保险的,在失业时领取失业金的期间,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中心代缴,缴费年限与正常参保一致累计。3.医保高档可建立个人账户,医保卡中每月固定时间打钱进去以便购买药物,低档不可建立个人账户,没有门诊报销以及卡中没有金额。详情可咨询市医保中心,电话:0730-8251702.祝生活愉快!

再次反馈: 非常感谢!
再次回复:

祝生活愉快!

再次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再次回复时间: 2017-07-13 08: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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