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我局接到市长信箱举报违法医疗器械产品的信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确定由分管局长牵头,组织器械科、稽查支队联合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12月5日,我局器械科、稽查支队人员联合对云梦路丁家塘吴博士健康园体验店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违法宣传的相关资料,现场询问体验人员,未发现夸大宣传现象,现场未发现未开封的“三高”半导体激光治疗仪(无经营活动)。 12月8日,再次突击检查,未发现违法宣传及现场经营活动。
二、对举报人网上查询此产品是2006年公布的违法器械问题,我局经核查,该产品生产许可证(京药监械生产许20030070号)、产品注册证(国药监械(准字)2009第3240374号)、广告审查号(京医械广审(文)第2011010017号)齐全,此产品属正规合格产品, 2006年该产品由于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违法广告被国家局网站通报(并非产品质量问题),现已取得广告批文。
三、我局已于12月9日将核查情况电话告知举报人徐燕,当事人对我局电话回复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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