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岳阳市城陵矶新港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要求的通告》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及背景
为严格落实国家对外开放口岸监管刚性要求,补齐岳阳市城陵矶新港口岸安全管控短板,规范口岸限定区域管理,保障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正常通关和口岸安全畅通,服务我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城陵矶新港口岸实际,制定本通告。
此前,城陵矶新港口岸未正式公告限定区域,物理隔离、卡口门禁、警戒监管等设施不够完善,存在监管盲区与安全隐患。依据国家移民管理局、湖南边检总站巡视整改要求,必须依法划定并公告口岸限定区域,实施封闭管理、闭环管控,确保符合国家一类水运口岸法定监管标准。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3、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口岸限定区域划定与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口岸限定区域具体范围
口岸限定区域为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现场、候检区域及需限制非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通行停留的区域。具体为:城陵矶新港码头6—8号泊位前沿线向陆域侧延伸30米、向水域侧延伸50米形成的四边形区域,包含4个精准地理坐标,边界清晰、范围明确。
(二)明确口岸限定区域管理要求
1、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依法对限定区域实施管理,依法查处扰乱管理秩序的行为。
2、由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会同口岸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物理隔离、电子门禁、电子围栏、标志线、卡口、岗亭、标识等实现封闭隔离管理。
3、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执法协作,及时妥善处置案(事)件,共同维护口岸安全畅通。
(三)明确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6年5月2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