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三荷机场航空口岸临时开放区域及管理规定》的通知

2026-05-26 16:06 来源: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规范岳阳三荷机场航空口岸临时开放期间的管理秩序,保障口岸安全、高效、有序运行,切实筑牢口岸监管防线,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办制定了《岳阳三荷机场航空口岸临时开放区域及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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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三荷机场航空口岸临时开放区域及管理规定

  为规范岳阳三荷机场航空口岸临时开放期间区域管理,保障国际货运业务安全、高效、有序开展,按照《非口岸区域和限制性口岸临时开放管理办法(暂行)》《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机场临时开放申请及国际货运业务运营实际需求,明确本次临时开放区域范围、功能布局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本次临时开放区域聚焦国际货运核心作业环节,涵盖查验、装卸、存储、联检等全流程功能区域,严格与机场国内运营区域、非开放区域实现物理隔离,划定明确边界、设置明显标识,实行封闭管理,确保管控规范、安全可控。具体区域及管理规定如下:

  一、临时开放区域范围及功能布局

  (一)核心查验通道区域。

  1.国际货运库首层出入境查验通道。区域规模:总长度约36米,宽度约6米,净空高度约5米,设置独立出入境双向查验通道各2条,满足基础查验通行需求。设施配置:配备X光机、货物称重平台、汽车调平台等核心查验设备,安装高清监控及办公设备,满足海关、边检同步查验需求,实现查验全流程可追溯。功能定位:承担出入境货物的集中查验、核对、放行等核心环节,单通道日均查验能力可达300票/次。

  2.通往飞机及停机坪专用通道区域。区域规模:专用通道长度约90米,宽度约8米,采用硬化路面,设置物理隔离及门禁系统,保障转运高效安全。设施配置:配备智能道闸、车辆识别系统、应急及交通标识等设施,保障货物转运车辆安全通行。功能定位:货物从查验区域至停机坪的专属转运通道,实现“查验放行—装机/卸机”无缝衔接,转运距离缩短至300米以内,单趟转运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货运作业及存储区域。

  1.机场国际货运区查验场地。区域规模:总面积约2100平方米,划分普通货物、特殊货物(冷链、水果、水生动物)、待处理货物暂存三个功能分区。其中国际货运库查验场地约1500平方米,冷链、水果查验场约600平方米,水生动物查验场约300平方米,地面及配套设施符合查验标准。设施配置:按分区配备相应查验、防护设备及存储设施,可满足大宗货物、敏感货物的差异化查验与暂存需求。功能定位:承接大宗货物、特殊品类货物的现场查验与临时处置,满足差异化查验需求,特殊货物查验区可适配冷链食品、水果、水生动物等货物的查验要求。

  2.装卸作业区域。区域规模:空侧、陆侧总面积约1500平方米,紧邻货运停机坪与国际货运库,设置适配主流货运机型的装卸货平台,具备全天候作业条件。设施配置:配备集装箱正面吊、电动装卸机等专业设备,安装货物定位跟踪系统,实现装卸作业数字化调度。功能定位:承担出入境货物的装机、卸机及库内外转运作业,单平台日均装卸能力可达200吨,可满足波音737、空客A320等主流货运机型的装卸需求。

  3.货物堆场区域。区域规模:陆侧货物堆场面积约1000平方米,为普通货物堆区,空侧货物堆场面积约800平方米,冷链、水果、水生动物按规范实行专项管控,实现封闭管理。设施配置:配备相应存储、制冷及安防设备,冷链区域实现温度实时监控,全区域覆盖高清监控与报警系统,保障货物存储安全。功能定位:提供出入境货物的短期存储、集货、分拨服务,普通货物最大存储周期可达7天,冷链货物存储周期可达15天,满足航线集中收发货物的周转需求。

  (三)联检配套区域。

  联检业务用房位于机场进场路右侧,总面积3086平方米,为二期建设,本期工程完成后接着建设,划分为联合办公、会议研讨、休息保障三个功能区,满足联检单位日常办公及保障需求。

  联合办公区:设置海关、边检等单位专属办公工位及配套设备,实现联检单位集中协同作业。会议研讨区:配备基础会议设备,可满足日常沟通、应急会商等需求。休息保障区:配备休息室、餐饮区等设施,为联检人员提供必要工作保障。功能定位:作为联检单位日常办公、业务协调、应急处置的核心场所,实现“就近办公、快速响应”,提升联检效率。

  二、临时开放区域管理规定

  (一)总则

  1.本规定适用于临时开放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人员、车辆及货物的管理,覆盖临时开放全周期(自2026年5月26日起至2026年11月26日止),所有进入该区域的单位、人员、车辆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

  2.临时开放区域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同联动”的管理原则,由岳阳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下称“岳阳市口岸办”)统筹协调,三荷机场运营单位负责日常运营管理,海关、边检等联检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查验、监管工作,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地见效。

  3.临时开放区域严格按照批准范围开展作业,严禁擅自扩大开放区域、改变区域功能用途;临时开放期限到期后,立即停止区域内所有国际货运及查验相关作业,按要求完成收尾工作。

  (二)人员管理

  1.进入临时开放区域的人员,需具备相应资质并经审核登记,分为联检人员、机场工作人员、作业人员、授权访客四类,实行“一人一证、凭证通行”制度,严禁无证人员进入。

  2.联检人员凭工作证件通行,严格按照职责开展查验、监管等工作,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机场工作人员、作业人员凭机场核发的通行证件通行,严格按照作业流程开展工作,接受联检单位及机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3.授权访客需提前向机场管理部门申请,经联检单位同意后,办理临时通行证件,由专人陪同进入指定区域,严禁擅自进入查验区、货物存储区等核心区域;未经机场管理部门和联检单位批准,严禁对核心区域拍照、录像、泄露口岸作业相关信息。

  4.所有进入区域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穿戴规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违禁品等危险物品进入,严禁吸烟、违规动火、违规操作。

  (三)车辆管理

  1.进入临时开放区域的车辆,需经机场管理部门审核登记,领取专用通行标识,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行驶、指定区域停放,严禁超速、逆行、乱停乱放。

  2.货物转运车辆需符合承重、防疫等相关要求,进入区域前需进行消毒、登记,驾驶员凭通行证件通行,全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调度,严禁擅自进入非指定区域。

  3.联检人员通勤车辆、应急车辆需优先保障通行,严格遵守区域交通标识,严禁占用应急通道;车辆离开区域时,需接受查验,确认无违规携带货物、物品后方可放行。

  4.区域内车辆实行专人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运行安全;严禁无关车辆进入临时开放区域。

  (四)货物管理

  1.出入境货物需严格按照海关监管要求,在指定区域开展查验、装卸、存储、转运等作业,实行“一物一档、全程追溯”,确保货物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2.普通货物、特殊货物(冷链、危险品)、保税货物需分区存放、分类管理,设置明显标识,严禁混放、错放;冷链货物需全程监控温度,确保符合存储要求,温度数据实时上传监管平台;危险品需严格按照危险品管理规定存放、装卸,配备专人看管,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待处理货物、暂存货物需存放在指定暂存区域,明确存放期限,及时处理,严禁长期堆放;海关暂不予放行货物需单独存放,严格按照海关要求管理,严禁擅自处置。

  4.货物装卸、转运需规范操作,避免货物损坏、丢失,装卸作业全程由专人调度,做好记录。

  (五)设施设备管理

  1.临时开放区域内所有查验设备、装卸设备、监控设备、消防设备、温控设备等,由机场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养、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联检单位专用设备由联检单位负责管理、维护。

  2.设备操作人员需具备相应资质,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操作设备,严禁违规操作、擅自拆卸设备;设备出现故障时,需及时上报,安排专业人员维修,做好维修记录。

  3.高清监控、红外报警、电子门禁等安防设备需24小时运行,实现区域全覆盖、无死角,监控数据至少留存90天,以备核查;应急照明、消防栓等应急设备需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可用。

  (六)安全管理

  1.机场管理部门对临时开放区域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卡口值守人员严格履行登记、查验职责,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区域内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做好巡查记录。

  2.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区域内配备充足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开展消防演练,确保工作人员掌握应急处置技能;严禁违规动火、违规用电,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针对货物泄漏、火灾、设备故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制定专项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流程、责任分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4.严格遵守国防安全、保密管理规定,严禁在区域内从事危害国防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严禁拍摄军事设施、口岸查验设施等敏感信息。

  5.严格落实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要求,严禁在区域内设置影响净空、干扰电磁环境的设施设备,严禁放飞无人机等升空物。

  (七)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1.岳阳市口岸办、机场管理部门、联检单位定期对临时开放区域的管理、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暂停相关作业活动。

  2.对违反本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暂停通行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附则

  1. 本规定由岳阳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自岳阳三荷机场航空口岸临时开放之日(2026年5月26日)起施行,临时开放期限届满(2026年11月26日)后自动废止。

  3. 临时开放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行业规范调整,本规定相应调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