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岳阳市斑马线车让人有关疑问
来信人: 某学校好奇小朋友
来信时间: 2018-05-27 18:34:37
内容: 您好!我是岳阳市一中的在校学生,我想了解五月一下最近实施的新法“斑马线处车让人”的有关信息及立法的理念和出发点等等,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 2018-06-04 08:40:14
回复内容:

你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正在通过道路,应当避让。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交通素养,确保行人人行横道线(俗称斑马线)优先和安全通行,交警支队在市中心城区求索西路恒大名都、青年中路四化建、冷水铺路琵琶王立交桥北路段依法安装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电子警察,经公告后,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自5月1日启动以来,共查处此类违法行为5460起,较大的震慑了驾驶员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且交警宣传部门通过微博、微信、微直播等新媒体加大了对礼让斑马线文明行为的交通安全宣传,对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车辆进行大曝光,与客货运输企业司乘人员签订文明礼让斑马线承诺书,向广大驾驶员发送“礼让斑马线,文明伴我行”倡议书。由此,市民交通文明、交通守法意识不断增强,较好的营造了文明礼让的交通安全氛围。但驾驶员礼让斑马线的文明驾驶习惯培养不是一撮而就的事,不礼让斑马线的陋习也不是一天就能摒除的,有赖于全体市民整体交通素养的不断提高。

感谢你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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