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系统性红斑狼苍可以报新农村合作医疗吗
来信人: 魏巨峰
来信时间: 2019-03-12 08:40:02
内容:

咨  询  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在您百忙之中打扰,实在抱歉.

我母亲5年前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平均每个月约需1000元治疗费用(目前深圳居住),至今一直未能使用新农村合作医保报销.

请问这个病例可以报医保吗?在外地治疗可以用新农村合作医保吗?如果可以,需要怎么做呢?

感谢

魏巨峰

2019/3/12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平江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03-15 15:04:50
回复内容:

魏巨峰先生:

你好!你于2019年3月12日通过“市长信箱”咨询您母亲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能否报销医保的信访事项我局已收悉,现对你所咨询的问题作出如下回复:

城乡居民参保对象因病住院均可以按政策报销基本医疗费用;系统性红斑狼疮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支付范围,参保患者可持近期住院资料或相关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小一寸照片(两张)到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医保科领取申请表,找指定专科医师审批签字盖章后,到平江县医保中心特殊门诊股登记、领证。参保人员应合理选择一家医保中心特殊病种定点医院或协议药店购药,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医保指定医院或药店刷卡的,经向医保中心特殊门诊股申报和核定后,于每年12月下旬带医保定点医院门诊治疗的正式发票到医保中心报销,所有药店发票均不予报销。感谢您对平江社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回复。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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