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活动中奖是否需要交税
来信人: 彭先生
来信时间: 2019-06-06 15:39:16
内容:

在移动公司举办的活动中获得手机一部,移动表示需要自己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元,是否合理。  另外移动表示手机价值6000多,个人认为手机只值4000,如应缴纳所得税是否可以要求移动公司出具相应缴税凭证或者商品价值发票。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19-06-06 16:11:34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出问题要分不同情况进行税务处理:1.移动公司向个人提供服务如购买话费赠手机,不征收个税。2.移动公司在年会,座谈会,庆典,或者广告,业务宣传活动中赠送手机礼品,从2019年起暂不征收个税。3.移动公司对累计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获奖取得的礼品按照偶然所得,适用20%税率征收个税。移动公司代缴个税后,您可以凭身份证号码到办税服务厅查询打印纳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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