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灵活就业医保门诊报销
来信人: 罗先生
来信时间: 2023-09-14 20:29:30
内容: 你好: 请问目前灵活就业医保可否报销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多大,居民医保是不是不能报销普通门诊费用。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区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3-09-18 16:00:11
回复内容:

  罗先生: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可以报销门诊费用吗》信件已收悉,通过与您电话联系,现将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可以报销门诊费用及报销比例?

  回复: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6号)第四十八条: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一个结算年度内,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普通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 7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5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200元,按 6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 10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按 60%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

  二、居民医保是否可以报销门诊费用?

  回复:(一)可以享受居民门诊统筹

  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高校医务室)就医,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的支付比例为70%,日均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高校医务室为70元/日;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50元/日封顶,超出最高支付限额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负担,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二)可以享受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

  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在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时,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的符合两病用药范围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比例支付,一个年度内,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360元/人,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600元/人,同时患有两种疾病的可以同时享受,通过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两病门诊和特殊门诊不可同期享受)。

  岳阳市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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