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赠送的小太阳鹦鹉,和尚鹦鹉可以个人饲养吗
来信人: C
来信时间: 2024-01-30 11:03:52
内容:

请问别人赠送给的小太阳鹦鹉或者和尚鹦鹉可以个人饲养吗?不带脚环标识的那种。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林业局
回复时间: 2024-02-06 14:57:00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在市长信箱咨询鹦鹉的饲养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函》(林护发2021)【29】号规定,如果饲养的鹦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其人工繁育活动应依法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

  二、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函》(林护发2021)【29】号规定,对我国没有野外自然分布、人工繁育的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密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和尚鹦鹉开展专用标识管理试点。在养殖户自愿前提下,可对确属人工繁育的、来源合法的上述鹦鹉,加载专用标识,凭标识销售、运输。依法加载专用标识的鹦鹉作为宠物的,按利用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公民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购买加载专用标识的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密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和尚鹦鹉作为宠物饲养,无需办理人工繁育许可证。

  岳阳市林业局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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