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家庭农场申请
来信人: 。佳佳佳佳
来信时间: 2024-02-17 20:11:11
内容:

  请问关于湘阴县种田大户如何申请开设家庭农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湘阴县人民政府(三塘镇)
回复时间: 2024-02-19 09:55:48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家庭农场的申报流程:

  1、家庭农场经营者首先需和所在村(社区)村委会联系,填报《家庭农场申报表》(前往三塘镇长仑工商所领取);

  2、家庭农场所在村委负责对《家庭农场申报表》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实地调查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地调查复审;

  3、审查合格后报县级农业农村局。

  4、县级农业农村局对拟申报的家庭农场进行审查认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对认定的家庭农场进行登记注册,家庭农场在登记注册后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需要的材料如下:

  1、《家庭农场申报表》;

  2、身份证明: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身份证明(户口本复印件);

  3、土地证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等经营土地的证明材料。(养殖业需提供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的检疫证明);

  4、经营计划:包括农场即将进行的农业活动、种植的作物种类、预计的产量等。该计划书应包含详细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分析,以证明你的农场业计划是切实可行的。

  5、家庭农场全貌照;

  6、有产品注册商标、产品和基地认证的提交相关复印件。

  湘阴县三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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