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大学生回家创业
来信人: 何松竹
来信时间: 2011-11-29 14:10:57
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的一名大三学生,学的是工业设计专业,主要方向是家具设计。我是一个比较有想法的人,我了解到岳阳的家具业不是很发达,毕业之后想回家乡自己创业,经营属于自己的家具公司,同时也为岳阳的家具业做出一份贡献。我想咨询的是政府对大学生创业有没有一些具体的优惠条件。我想尽早地了解,在我毕业之前做好准备。谢谢! 写信人:何松竹 时间:2011年11月29日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1-12-28 11:38:19
回复内容: 何松竹同学:
  您好,  您在市长信箱反映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来信转我局。从信中可看出您是一位有志的青年,决定毕业后自行创业实现就业。在此我们非常高兴,同时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创业是劳动者通过自主创办生产服务项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市场就业的重要形式。但自主创业并非一个简单的过程,它涉及到创业资金、创业者的个人素质能力、创业环境、社会氛围等一系列问题。为破解创业难的问题,使更多的人创业成功,各级党和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业的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省政府办公厅也根据我省实际下发了《关于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10号),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创业培训、完善创业服务、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创业环境和营造创业氛围等方面作了详尽细致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很高的含金量。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们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作为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了就业总体规划和工作体系,制订实施了《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湘劳社工字〔2009〕8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资金扶持力度的实施意见》(湘劳社工字〔2009〕123号)、《关于做好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9〕81号)等文件,形成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政策支持体系,强化了制度保障。
  为切实解决高校毕业生创业难的问题,国家一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开办费补贴、所得税补贴、房租补贴。宽容创业失败者,提供还贷补贴;鼓励创业成功者,对创业成功的高校毕业生典型给予一次性奖励。二是大力组织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在全省11所高校设立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着力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三是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将小额担保贷款重点向高校毕业生倾斜,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放贷规模,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按规定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适当扩大贷款规模。四是落实优惠政策。降低创业成本,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率。全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等扶持政策,优先安排有项目、带技术的高校毕生创业。五是提升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服务水平。我们致力于为高校毕业生创业牵线搭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创业信息、创业指导等“一条龙”创业服务,进一步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手续,落实各项创业补贴。六是大力宣传创业政策。我们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宣传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和创业典型,倡导崇尚创业、褒扬成功、宽容失败的时代风气,营造高校毕业生创业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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