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文明城市创建的一点建议
来信人: 易少时
来信时间: 2012-08-23 10:58:52
内容: 尊敬的盛市长: 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都倾注了大量精力,目前也取得了较好效果。前天接待北京来的一个领导,发现所有交通红绿灯路口,有大量警察和戴红帽子红袖章的志愿者,对此,他表示了异议。他认为,已经有红绿灯了,再要大量的人力来管理交通,反而显得不文明了,警察应该在没有红绿灯的地方维护交通秩序,红绿灯路口的交通秩序交给红绿灯才能体现城市文明。他还说,警察对无牌、胡乱穿行、载人的摩托车基本不管,不可理解。北京来的领导要我向您反映一下,请有关部门好好研究,同时希望家乡更加美好,希望岳阳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取得成功! 祝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文明办
回复时间: 2012-09-12 10:46:23
回复内容:

  易少时同志,您好!

  您的信件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文明创建工作的关心!您北京友人来岳期间,正值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期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城区部分主要交通路口和重要路段要加强警力和劝导志愿者进行文明交通劝导和监督。

  自开展五创提质工作以来,我市中心城区的建设管理取得了一定成绩,城市的公共秩序得到了较大改善。但是,对照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特别是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淡薄,乱停乱放车辆以及行人乱穿马路等不文明的行为还普遍存在,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五大整治”行动,交通秩序的专项整治为其中重要一项,我们在主要交通路口和路段都有文明交通志愿者值守,在没有设置红绿灯的交通路口还加派了充足的交警强化路面管控。如您所言,城市红绿灯路口的交通秩序应该交给红绿灯才能体现城市文明,但我市市民文明素养还有待大幅提升,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的市民只是一部分,现阶段,要想达到交通秩序井然,仍需交警及劝导员的外部约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五大整治”的要求对无牌、假牌、套牌车辆和无证驾驶、逆行、违反交通信号、违反交通标志标线、不按规定停靠、违反禁鸣规定、摩托车交通违法以及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正在开展专项整治,对于您信件中所提的“警察对无牌、胡乱穿行、载人的摩托车基本不管”的现象,我们将对此进行查证,如您知道具体路段和属地请告知我们,我们将进行严肃追责。另外,为努力改善我市的交通现状,我们将致力于长效机制的建设,力促市民文明交通意识的养成。

  再次感谢您对文明创建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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