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离婚后户口无法办理
来信人: 罗明华
来信时间: 2013-04-27 14:24:52
内容: 市长领导: 您好!我是岳阳市东矛岭派出所居民。2001年2月户口从华容三封镇迁到前妻户口本上,户主是她的伯母(户号00310637),去世已经十年了,但一直没有销户。2011年2月我们离婚,我去东矛岭派出所咨询且要求分户,但派出所一直拒绝办理,回复说要我自己找到接受单位或者接受居委会。我是自由职业没有固定单位,也没有房产,所以户口一直拖着。我查询了离婚后户口的办理办法: 摘要: 离婚后户口怎么办:一是分户,二是可以回迁户口。 一、关于离婚后户口分立 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我的这种情况应该是可以分户的,为什么派出所一直不给办理?我没钱没关系,请求市长信箱帮助! 万分感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3-05-10 08:42:18
回复内容:
 根据您反映情况,可以到自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分户申请,提交申请报告、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明(法院判决或者协议书)、私房房产证、房产分割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等证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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