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外地户口 定居岳阳 为什么不可以同样享受城镇居民同等的医保
来信人: 徐丰
来信时间: 2011-11-27 22:34:15
内容: 领导 :本人系益阳南县人, 老婆岳阳平江人,现已定居岳阳,户口还是老户口,我们可以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城镇医保吗 如果可以 费用是怎样的 要怎么办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1-12-12 16:06:07
回复内容:  

徐丰同志:

    你反映的城镇居民外地户口定居岳阳怎样参保问题的函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自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以来,市本级不受理个人参保业务。个人参保业务由户口所在地的区级医保中心经办管理。你老婆和你是外地户口,按政策规定,外地户口需带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到本人居住地的区级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后(需全额缴费)可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我们每年的缴费期为911231,在正常缴费期内可以正常享受,过了缴费期的参保人员,需全额缴费后再推迟三个月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在此感谢你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我们也诚恳的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监督我市医疗生育保险工作。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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