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我市教育方面执行《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相关政策
来信人: 赵建新
来信时间: 2012-07-29 11:06:07
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教育局领导! 我是一名残疾人,家庭困难。我要咨询并且质疑的是教育方面执行《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相关政策 第六条  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应当接受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入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按照规定补助寄宿生活费等费用。实行统一校服和统一发放作业本的,由学校免费提供校服和作业本。根据方便监护的原则,残疾人可以就近就便入学,不受学区限制。对接受高中以上阶段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由学校减免30%的学杂费。对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和参加自学考试取得学历的残疾人,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残疾学生可以申请免试与本人身体状况不适宜的体育项目。听力残疾学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免试外语听力。 以上法规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我们深表感激,希望各位领导帮助维护省政府法规的尊严,保障我们残疾人的权利。因本人有一个小孩,明年将要上小学,根据《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小孩应该是可以获得免费教科书和校服等接受义务教育,所以前段时间我为此前往岳阳楼区教育局咨询相关事宜,得到的答复是没有具体实施细则,只能以学校捐助的形式解决。但毕竟不可能每期都等到临开学了再找教育局帮助解决,所以期待市教育局能有相关的配套实施政策来保障残疾人以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的合法权利。在这里咨询一下困难残疾人家庭该怎样申请和办理小孩免课本费、校服等就读,希望得到解答,谢谢! 一个弱势的求助者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教体局
回复时间: 2012-08-07 15:08:58
回复内容:  

关于我市教育方面执行《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

相关政策的回复

建新同志:

您好!八月七日收到岳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转来您的来信,关于困难残疾人家庭该怎样申请和办理小孩小学入学免课本费、校服等问题,现将上述问题回复如下:

目前,县级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均实现了国家“两免一补”(免课本,免学杂费,补助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当然也包含了您小孩就读的免课本费,岳阳楼区规定:开学报到之际,出示相关家长残疾证和残疾家庭子女证明,学校免作业本费。至于学校如果要求统一校服的,鉴于您的特殊困难实际情况,就读学校也可考虑免收校服费。另外开学报到之际,您还可出具民政部门提供的残疾人证明及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开出的贫困家庭状况证明。

特此回复。                       

                            

                                    岳阳市教育局

                                 O一二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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