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汨罗高坊镇垃圾站焚烧垃圾建议
来信人: 龙斌
来信时间: 2013-01-20 03:15:44
内容: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岳阳市下汨罗市高坊镇的村民,对于高坊镇垃圾站提出一点点建议。对于垃圾处理《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一文中第五条生活垃圾要集中处理。然而在高坊镇却将垃圾在各个垃圾站内就地焚烧,我已向焚烧人反映,可以收取一定费用,然后将垃圾集中到大垃圾站处理而不是就地焚烧。两个多月过去还是一直焚烧,希望领导能够处理一下。 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汨罗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3-02-21 15:41:42
回复内容:

 

  龙斌同志:
感谢你您的建议,农村垃圾处理结合农村特点,对垃圾进行分类、减量处理,具体有科学填埋、堆肥、焚烧、回收等。对于垃圾焚烧,可以采取利用垃圾圈或垃圾池对适合焚烧的垃圾进行集中焚烧处理。农村山多树木多,自然环境的自我净化能力较强,对部分垃圾采取焚烧的方式不会对农村环境产生较大危害。

  特此回复

 

  汨罗市高家坊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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