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社保政策咨询
来信人: 李志辉
来信时间: 2012-11-20 16:23:36
内容: 我是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18号文件规定参加城镇小集体工社保的参保人员,有四个政策问题咨询:1.养老金是否从2012年1月发放;2.每月的养老金中,如60岁时560元,有多少是从个人账户中列支;3.是否和灵活参保人员一样参与调资,标准是否一样;4.死后是否也有丧葬费等待遇,目前是多少?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2-11-23 08:53:27
回复内容: 李志辉同志:
        
      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18号文件规定:2011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人员按规定参保缴费后,基本养老金按定额办法核定,统一自2012年1月起按每月410元,实行社会化发放;养老金中从个人账户中列支的金额根据参保人年龄的不同而不同;参保人按规定参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死后按统一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丧葬费等待遇目前是其参保人员4个月退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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