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请求强拆岳阳县富安东方雅苑违规建筑
来信人: 肖奕珍
来信时间: 2012-02-27 13:29:08
内容: 我们是岳阳县富安花园第七栋的业主,在富安花园及东方雅苑建筑的规划中,富安花园内第七栋的前面因栋距过小,拟规划建一栋三层楼房。现东方雅苑的开发商为谋取个人利益,无视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擅自将原规划拟建的三层楼房建成了五层楼高,建筑期间,富安花园的物业管理在业主的反对下,已多次和东方雅苑的开发商进行衔接,同时要求城市规划行政部门进行维权执法。县规划部门也认定了该建筑在多个地方违反相关规定。但让人想不到的是,在如此情况之下,这栋五层楼仍然顺顺利利地建起来了,现已封顶。并且开始粉刷外墙。这栋违犯规划的五层楼严重侵害了我们第七栋业主的通风权和采光权,让我们业主感受到“政府无人管、开发奸商横行、采光通风不再”的暗无天日。 七栋的业主联名要求违规建筑必须拆除,不能因开发商有权或有势就能侵犯居民的居住权,房屋通风、采光和日照。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2-03-09 09:15:00
回复内容:

关于富安置业有限公司违规建房的

情况汇报

    一、富安置业有限公司的富安花园基本情况:

     富安花园位于县城东方路北侧,原人民武装部院内,富安置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代表程勇,土地来源属竞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富安花园工程共分两期。

    二、富安花园违规建房的基本情况:

     2009年富安花园二期规划审批内容中,富安花园第7栋南侧为三层的综合楼,2011年9月底该工程开工建设,项目负责人是程平(富安置业法人程勇的哥哥)。2011年12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该工程有违规迹象后,于当日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当事人接到以上通知后,在停止施工一段时期后,又断断续续施工,并利用春节假期将房屋主体抢建完工。目前该工程主体已完工,内外墙粉刷已被我局强制停工,并安排专人负责盯守。

三、处理意见:

     1、该工程停止施工。

     2、我局已经成立专案小组立案查处该违法建设,目前正在法定程序处理中。

                                   岳阳县规划局

                                 二0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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