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驾考中心乱收费
来信人: 宋先生
来信时间: 2012-10-30 21:42:47
内容: (科目二考试收费标准为260元/人,市局考试中心收取食宿费为130元/人,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为50元/人) 以上是市公安局10月26号回复 许旭 同志的。 请问130元是吃几餐饭?考试一次就要50元保险费,这是搭车收费吧?这也太黑了吧。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2-11-12 09:07:25
回复内容:
一、关于收取食宿费130元问题。岳阳地区初学驾驶人在参加科目考试该不该交食宿费?具体交多少?这是一个在市民心中纠结了许多年的老生常谈的问题。要在考生中彻底解开这一心结,就应向考生开诚布公地讲清楚下列客观事实。一是应追溯岳阳驾驶员考试中心是在什么背景下成立的。忆当年,为了减少岳阳地区初学驾驶人到常德考场考试奔波之艰辛,减轻考生经济负担。岳阳市委、市政府在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的大力支持下,本着“以考养考”的原则,向银行贷款建起了岳阳驾驶员考试中心。2001年10月8日,岳市编办(2001)33号文件明确,“同意成立岳阳驾驶员考试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属自收自支性质”,也即该中心的成立,不是靠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行政单位。市事业单位管理局根据市编办文件精神,于2001年10月10日核发的事证书143060000241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其宗旨和业务范围中界定“为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提供管理保障后勤服务和培训场地,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及发证相关服务”。因此,按照公安部“71”号部长令、“91”号部长令、“111”部长令到即将生效的“123”号部长令要求,对驾驶人考试场地,考试科目以及考试评判由“人为评判”到“智能评判”的升级改造,建设投资和后续的运转保障资金,则需要靠我们为考生提供的相应后勤保障(延伸服务)中“以考养场”来解决。于是就有了今天的考生在考试报名时,向考试中心交纳食宿费这项收费项目了。以上陈述,说明了考生该不该交纳食宿费的问题。二是这项食宿费到底应该交多少呢?市物价局岳市价审【2008】059号《关于重新核定岳阳驾驶员考试中心服务收费项目和保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住宿费(每人每天)70元;就餐费(每人每天)50元。市物价局在核定驾考中心上述食宿费标准时,其理由:随着省内驾驶员考点增多,考生相应减少,考场道路每年维修、还息任务重,运行成本增加等因素,本着“以考养场”的原则,根据价格成本监审报告,重新核定上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这项收费标准已按照市物价局规定,在考场宣传栏中公示。且坚持按上述标准收费,是120元并非130元。
二、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50元/人的问题。岳阳驾驶员考试中心按照公安部“111”号部长令要求投资近4000万元,于2011年8月建成的驾驶人科目二场地电子考场,除基础设施投资2900万元外,考试车辆、车载电子考试仪器、电子考试智能评判等系统投资1000余万元。怎样运作?我们借鉴省内同类考场经验,引入保险公司参与。保险公司参照行业标准,取全省同类考场平均值,出台按参加设备财产保险40元/人,人身安全保险10元/人的标准对考生按照 “自愿参保、无责免赔”的原则收取了考生的参保费用,即50元/人。需要说明的是,人身保险10元/人无论考生复考几次都按自愿购买,而财产保险40元/人按自愿原则只购买一次,直到考试考取为止。这种参保收费,是由保险公司人员现场收取的,不存在考试中心搭车收费的问题。
网友“宋先生”所提的建议和意见非常中肯、及时,对于我们工作的提高有很好的帮助意义,非常感谢你对考试中心工作的关注,同时期待广大网友能够向我们真实地反映问题,也欢迎广大网友监督。相信网友们反映的问题和我们所做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通过加强管理,提升我们“服务考生”和“服从考务”的后勤保障能力和质量,督促我们更加适应公安部不断改革驾驶人对考试场地和设施提质改造需要,以利更严把驾驶人准入关,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文明的考试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特此回复
 
岳阳驾驶员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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