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开发区汽车服务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问题
来信人: 曾强
来信时间: 2012-11-07 11:28:07
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 我在八字门这边开了一家汽车美容装饰服务店,最近工商部门来过几次催促我们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说是要检查。我就咨询了一下办理的流程,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城管部门的许可还有运管处的道路运输许可才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可是在城关部门许可这个环节一直得不到批准,给我的答复就是市里面有文件,现在对我们这行业暂不提供许可,所以这工商执照一直办不下来。我想咨询一下,是不是有相关的规定促使我们办不到工商营业执照。如果有,为什么工商部门还来查我们?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13-01-18 10:34:11
回复内容: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城区两车一废门店管理的会议纪经》(岳府阅[2010]46号)文件规定,修车、洗车、废品收购经营者不得临街开设、占道经营。并且,应当先取得城市管理部门的审批,方可办理营业执照。您的设店选址不符合文件的规定,因此、城管、交通和工商等部门不能为您核发有关证照,当然属于无照经营。希望您重新选址,并取得有关证照后方可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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