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公交管理局无故扣车
来信人: 孙四元
来信时间: 2013-02-22 09:29:55
内容: 2013年2月21日上午,我因有事,所以哥哥和表哥受我之托开车送我小叔子一家人去岳阳火车站坐车,刚进站前广场,来了一帮人,说他们的车是非法运营。因车上有我小叔子新招的员工,而员工不认识我哥,查问时,员工说不出我哥的名字,就认定是非法运营,他们强制性扣车,说车要扣留15天,还要罚款一万元。我哥这车是在家里做生意时拖货的,扣留15天损失很大,希望彻查此事。
我哥没收一分钱,这能算得上是非法运营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 2013-03-01 10:24:51
回复内容:
孙四元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转到市交通运输局,现回复如下。
     经我局核实,该车于2月21日上午被市公交局以涉嫌非法营运而查扣,后经查实确认为公司包车送员工的情况下,已在当天下午放行。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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