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居民区经营夜宵,实在扰民!
来信人: 龙华
来信时间: 2011-09-16 10:23:14
内容: 南湖游路江华俊园小区临街有家“羊仔烧烤店”(门牌号为南湖游路55号),该店经营夜宵,经营时间为下午5点至次日凌晨4点,生意很是红火。每当夜幕降临之际,老板便在自家店前的人行道上摆放4、5张桌子,招呼客人,烧烤火炉径直摆在门前,烧烤食物所排放的油烟未作任何处理,仅凭一把大风扇向四周吹散,整条街充斥着刺鼻的烧烤味,过往行人无不掩鼻。夜越深,前来宵夜的人越络绎不绝,车辆随意停放在马路上,吆五喝六的声音更是不绝于耳。南湖游路两侧均为居民区,该店占道经营、违规排放油烟等行为已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活。文明城市指数测评及省检期间,该店消停了几日,检查过后,仍然是老样子,不到凌晨3、4点决不收摊。建议城管部门对该店能进行长效监管,规范其行为,早日归还周边居民一个和谐宜居的环境。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11-09-29 15:33:23
回复内容:
南湖风景区关于“居民区经营夜宵,实在扰民”的回复
 
接到来信后,我区立即到“羊仔烧烤店”了解情况,并下发整改通知,跟该店老板说明事情的严重性,老板认识错误态度较好,并能够较好的改正其经营环境,之后我区再连续一周时间对南湖游路东的夜市经营时间进行巡查整改,发现有影响居民生活的不良因素将及时整改到位。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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