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塔吊问题
来信人: 张丽华
来信时间: 2012-08-19 11:06:45
内容: 请问电视台旁边的一个工地,好像空闲了好几年,塔吊都已经锈迹斑斑,工地内杂草丛生,无人管理。旁边有一个公交车站,平常乘车的人较多,我每次在那乘车都会担心,那个锈迹斑斑的塔吊不会哪天倒下来吧,砸死人了就不好说了。 国土部曾多次发文说 对于城市闲置土地 两年以上的征收土地闲置费,达5年以上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收回。这块空地空闲了这么久,怎么就是不开个建设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12-09-07 16:38:24
回复内容: 张丽华同志您好:
    因城市规划调整,该地块已与周边土地一并列入旧城改造项目范围,现正走收储程序,近期将会开工建设。经与开发商联系,吊塔也将在近期另择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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