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准生证和户口问题
来信人: 荣琴
来信时间: 2011-08-23 23:00:00
内容: 本人湖南岳阳人,现在嫁到广东了,准备把户口转过广东,也准备生小孩,取准生证。请问我要办什么手续?带什么资料?要不广东那边出什么证明?是不迁了户口,办准生证就不用在岳阳办手续?如果不是,请指导应该先办什么再办什么?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回复时间: 2011-08-30 09:33:00
回复内容:

  荣女士:你好!
    我给你建议:一、因为已婚嫁到广东,可以将户口转到婚嫁地。需要婚嫁地户籍部门出示接收函,现户籍地计生部门出示婚育证明。到婚嫁地办理生育证。二、户口未迁出要想先办生育证,要出示男女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以及男女双方户籍地开出的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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