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农村低保被截留未发放到位
来信人: 陈小春
来信时间: 2012-04-11 19:15:06
内容: 尊敬的各级领导: 您们好! 我是湖南省湘阴县石塘乡七里村村民陈小春,我和我丈夫徐伟先两个人的低保是乡里的书记杨峰根据我们家的特殊情况指名解决的两个农村最高低保,而且不占村上的指标,是不动的,但本乡民政所所长徐胜国却将我们的低保金领取后截为己用。2010年除春节补贴的200元外,我们每人每月只领了不到20元;2011年除春节补贴的400元及物价补贴的60元外,我们每人每月只领取了10元的低保金。国家设立低保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有困难的公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而本乡民政所所长的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又是否真正达到了扶贫的目的,敬请各级领导审查。详情如下: 我家有四口人,丈夫今年59岁了,腰部等地曾做过两次手术,后又因营养不良,在一次做事时不小心从架子上摔下来,导致腰盘骨骨质增生和肩周炎;大女儿毕业于长沙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五年制);小女儿现就读于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我本人也因身体不好做过两次手术,又因营养不良引发了冠心病、高血压、骨质增生等多种疾病,现在体重都不足40公斤。由于我俩这样的身体做不了重的体力劳动,也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为了供她们姐妹俩读书,已经把所有的亲朋好友都借了个遍。后来实在没有办法,我丈夫于2008年决定南下打工,可是像他那样的身体,又会有哪个单位能要?为了挣钱,他就在广州的路边卖报纸,可是非但没挣到钱,反而有好几次还差点丧命。 我家哪怕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没有向政府伸手要救济,我想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国家现在不是有帮助私人企业和个人创业解救贫困的政策吗?经过反复思考和调查,我发现我们那里从黄泥、高峰、七里、九洲、湖门、宋甲一带都没有幼儿园,小朋友都要到几里甚至几十里的地方去上幼儿园,而我女儿不正好是学这个专业的吗?为什么不自己申办一所幼儿园呢?这样既方便了当地的小朋友上学,又解决了自家的困难。于是我就请示了村支书徐佰发、夏安良,以及乡民政所所长徐胜国(本村人),也和当地的群众商议,并得到了他们的一致同意。特别是徐胜国还主动承诺,要我把报告写好后交给他,由他帮我去乡政府和石塘学校盖章。他还说:“你没有办过什么事,不知道怎么走程序,而我在乡政府多年,熟人多,这点事还是办得到的。等我帮你盖了这两个章,你再去教育局,还有很多手续要办。”听他这么说,我当时真是好感动。我把报告写好并打印后交给他,他说没问题。可是我左等右等都不见回音。在我的一再追问下,他才说只帮我盖了乡政府的章,石塘学校的陈泽慧校长不同意盖章。可当我于2009年12月5号拿报告给陈校长盖章时,他却说压根就没有看过这份申办报告,反倒是徐胜国自己伙同他儿子,利用各种手段和渠道为自己的女儿办幼儿园迫使陈校长盖了章。而在这期间,我的申办报告却一直被他扣压在手上,他不仅没有告知我实情,反而还要我准备办园的东西,令我遭受了很多不必要的损失。身为一名行政干部,他不但伙同儿子和其他人侵了我的权,而且还向登记机关隐瞒事实,徇私舞弊,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目无党纪国法,仗着自己和儿子都在乡政府,硬是侵占和强抢了我所发现和申办的幼儿园。他儿子甚至扬言,如果我再找他们理论就要杀了我。 我实在没办法了,只好向县政府黎县长求救。亲民爱民的黎县长马上下文件,指名乡里的书记杨峰,要他一定要亲自把这事办好。办事果断、为人正直的杨书记马上召开乡干部大会,并委托乡里冯书记,村书记徐佰发、夏安良跟我说,只要我放弃办幼儿园,就根据我家的实际情况,给我们解决两个农村最高低保,而且不占村上的指标,是不动的。 我既然依靠党和政府,那么就要相信政府和领导。杨书记是我乡最高级别的领导,也是我们的父母官,“万丈高楼从地起”,我不相信他我还能相信谁?难道还要他当场签字画押不成?身为乡里最高级别的领导,如果说话都不能算数的话,那么他如何领导全乡的干部,又如何去领导全村的村民呢?我别无选择。为了家人的安全,也为了领导的苦心,我只好放弃办园,接受了这个条件。 我们已吃了两年低保了,但还没有自己的低保证,而是打在我丈夫侄儿徐佰仲的直补卡上,当时给我们解决问题时是2010年一季度,村党委书记徐佰发和我说:“现在一季度的低保钱已经发放下来了,现在办卡已来不及了,就先打到你侄儿的卡上,到时再给你办卡。”我信以为真,后来我找他要卡时,他总是说还没办,要我不要急,迟早会帮我办好的。尊敬的各级领导,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徐胜国伙同他的又一个阴谋。 当我被这件事弄得身心疲惫时,2010年中旬,我丈夫又出了车祸,头部缝了八针,脚上缝了四针,全身没有一块好地方。真是祸不单行,丈夫还没好,大女儿因为办幼儿园的事一直纠结在胸,于2011年3月5日出走了,只告诉我去湖北武汉做生意,之后便杳无所踪。家里唯一一个挣钱的没有了。我发了疯似的去武汉到处去找,可是都没有结果。去她所提到的武汉大学附近珞珈山派出所报案,警察却以人在长沙走失为由不受理。我最后一次去武汉还因心脏病复发,差点回不来。我实在是没有办法,只好于同年4月24号去她走之前最后所在地长沙天心区裕南街派出所报了案,并请求他们在公安网上挂失。他们受了案,并取了我们夫妻二人的血样以备后用。 当我又为小女儿的学费和生活费发愁时,便于2012年3月1日去民政局查询我们的低保,却没想到是这样的情况。为了这事我又病倒了,去医院检查才发现我得了子宫瘤,要做手术。 尊敬的各级领导,我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了,我当初放弃办幼儿园就是为了保一家人的平安,难道换来的就是这样的结果,弄得我们家妻离子散、家不成家吗?像我这样一个瘦弱的女人,我都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继续支撑起这个支离破碎的家。我真心地请求您们能伸出援助之手,帮帮我,帮帮我们这个多灾多难的家渡过难关,重复新生,好吗? 此致 敬礼 陈小春 呈上 2012年4月2日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湘阴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2-05-31 16:21:54
回复内容:

陈小春同志《关于农村低保被截留未发放到位》的信访件收悉。我局通过石塘乡党委政府对此事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回复如下:

陈小春,现年50岁,系我县石塘乡七里村村民,爱人徐伟先,现年59岁,夫妻两人身体状况都比较差,现居住在我县文星镇(城关镇)乌龙社区,系我县农村低保家庭。有二个女儿,大女儿长沙师范毕业幼师职业,20113月外去,至今无音讯;小女儿现就读于湖南第一师范。事件起因是:2009年,陈小春的女儿幼师毕业后在石塘乡创办幼儿园,而石塘乡民政所长徐胜国的女儿也同时在石塘乡创办幼儿园,因陈小春女儿的办园条件较差没有生源,还没开园就被市场淘汰,因此产生了矛盾。陈小春信中指出:“石塘乡民政所徐胜国将他们的低保金截为己有。”经过我局查实,并非陈小春所述,具体情况如下:

2010年,因陈小春夫妻身体状况差,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大女儿未就业,小女儿还在读大学,家庭情况较为困难,我局将陈小春家庭纳入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60/月。2010年,为了加强低保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我局将农村低保金通过农业直补卡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由于陈小春没有农业直补卡,于是提供了妻子徐伟先侄子徐佰仲的农业直补卡,我局及时足额将低保金打至该卡(发放明细附后)。其侄子徐佰仲长期在外打工,直补卡上的低保金没有及时交给陈小春夫妇,陈小春多次找徐胜国索要,徐胜国多次解释无效,陈小春夫妇并向各级政府写信称自己的低保金被民政所长截为己有。我局第一次收到湘阴县政府黎作凤县长就此信的批示后,刘赤波局长就要求严查严办此事。后经过民政部门、石塘乡政府、陈小春、徐佰仲当面对质,其侄子徐佰仲当面将直补卡上的低保金交给了陈小春。

鉴于以上情况,我局作为特殊情况为陈小春为理了银行卡,并从2012第二季度起将其保障标准提高到220/月。

特此回复。

 

湘阴县民政局

                      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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