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应当尽快解决岳阳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的一个问题
来信人: 罗小民
来信时间: 2011-11-20 10:51:04
内容: 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自为政。以楼区为例,本区居民年收费100元,非本区居民年收费则高达220元。如果针对纯粹的非本区居民家庭(即临时务工性或临时性的外来人口),似乎还多少说得过去。但一方配偶为岳阳楼区人,另一方配偶为非岳阳楼区人的家庭,如此对待就不妥了。 据了解,我区相当一部分家庭中,配偶一方户口或因工作关系、或因其他可以理解的原因,户口虽没有迁入岳阳楼区,但人却在岳阳楼区生活。类似这种情况,应当尽快解决,争取平等对待。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1-12-12 15:19:05
回复内容: 罗小民同志:
  你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我市出台的医保方面政策是根据中央、省里的相关政策制定的,你反映的情况我我们将向上级反映。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欢迎你对我市的医保工作提出更多和合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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