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岳阳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乱罚款款项去向问题
来信人: HULONG
来信时间: 2013-03-28 21:49:10
内容: 岳阳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在岳阳县域内乱执法、乱收费,存在“钓鱼”执法行为,对不配合者罚款严重,年收入超过200万元以上;该单位内流行一种说法,交一定金额的罚款,可确保一年平安无事,请岳阳县相关纪律部门查一查相关款项的去向问题,该单位是否有“小金库”的行为?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3-04-19 09:52:44
回复内容:

HULONG:

好!来信反映的问题,我们经过调查核实,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是负责全县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客货站场等五大市场的监督管理的职能机构,依法具有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职权。

二、我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在实施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时是依法并按照相关程序及要求进行的。对违反道路运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时,严格遵循了交通行政执法的“八条禁令”,做到事实清楚,取证合法、充分,适用依据准确,裁量适当,程序合法完整。其执法行为受到纪检、监察等多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没有出现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和“交一定金额的罚款,可确保一年平安无事的行为。

三、我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在财务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格执行处罚票据的领用、使用、核销、保管等制度,按规定开设和管理银行账户罚没款全额上缴县财政,不存在私设“小金库”的现象。其开支由县财政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核准后,拨付到指定账户,并按照财务开支制度和程序执行。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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