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我们楼上的扰民噪音 求助有关部门帮忙处理
来信人: 邝佳强
来信时间: 2011-11-18 01:38:19
内容: 市长: 你好,我是金鹗小区2幢东边202的住户,我家楼上住户大锅灶的员工宿舍,房主没有做隔音就直接租给大锅灶做为员工宿舍,住了10-20个人。每天晚上11点以后经常是一堆人乒乒锵锵的发出惊人的噪音,这种噪音往往要持续到凌晨1点钟甚至更晚才能结束,我和妻子经常在睡梦中被惊醒,现在妻子怀孕。 为噪音问题,我们已经跟楼上的住户多次交涉,也跟的物管反映过相关情况,但的住户仍然我行我素,噪音问题没有得到丝毫好转,在此,我想借公开邮箱向市长反映楼上住户噪音扰民的事实,希望能为我主持公道,为我指点一条明路,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环保局
回复时间: 2011-11-22 10:27:52
回复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您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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