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打造宜居城市 可否制定岳阳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
来信人: 郑先生
来信时间: 2013-06-09 10:15:56
内容:


   打造宜居城市,是岳阳的一个梦,要宜居,公共场所无人或很少人吸烟是起码要求,但岳阳市目前还有不小的差距,有些城市如:北京市、成都市、温州市、梅州市、克拉玛依市就制定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岳阳赶不上北京、成都,但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方面也应该可以学习梅州、温州、克拉玛依吧。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长信箱
回复时间: 2013-06-13 16:14:30
回复内容:

尊敬的郑先生:

您提出的《打造宜居城市 可否制定岳阳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已收悉。您从关心公众健康,倡导文明生活,创建宜居城市的角度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公共场所控烟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早在1998年7月24日就由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布了《岳阳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岳政办发[1998]21号),全规定共12条,对我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所依据的上级文件、适应范围、组织实施机构、监督管理要求以及拒绝、阻碍该规定应接受的惩罚都做了相应的规定,并于1998年8月1日起实施。

近年来,为做好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的五创提质工作,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我市加大了在公共场所控烟力度,已开展如下工作:一是印制1.5万份禁烟标识免费提供给公共场所使用;二是根据卫生部的要求,岳阳市爱卫办联合共青团临湘市委、岳阳市禁烟志愿者协会、湖南省十三村食品有限公司等单位,在临湘市开展了“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宣读控烟宣言和倡议书,号召广大市委,尤其是青少年从小就应当培养禁烟中,知晓烟是危害,在学龄阶段就树立生命健康的积极观念;5月31日,今年的“禁烟宣传日”中,岳阳楼区爱卫办对辖区内各社区、居民点的“健康教育宣传栏“中的更换上了“公共场所禁烟”的栏板,并要求各单位有电子显示屏幕的,滚动式播放禁烟标语; 三是市新闻媒体,如岳阳电视台、岳阳日报社开辟了健康教育专栏,就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进行了不间断地宣传。四是为全省唯一的岳阳市禁烟志愿者协会提供业务指导,发动民间力量促进公共场所控烟;五是将公共场所控烟纳入我市爱卫创建考评体系,每月将医院、学校、车站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作为重点考核对象,从禁烟标识、灭烟工具、控烟宣传和控烟劝导四个方面对被考核单位从严要求;六是将医疗机构控烟作为公共场所控烟的重点工作,先后开展了技术培训、下发文件、开展督查,中心城区医疗机构基本上做到了无吸烟现象。同时,目前市民公共场所市民吸烟现象明显减少,控烟知晓率和控烟行为形成率都有所提高。

由于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在政策法规、管理机构、监管方法、民众认同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到位,真正做到在公共场所完全控烟还需较长的过程。下一阶段,我们的工作重点是:

1、加大公共场所控烟的宣传力度。继续利用好广播、电视、报纸新闻媒体,办事处社区、机关院落健康教育宣传栏,网站、电子屏等文新媒体进一步做好控烟宣传,推介戒烟方法。

2、加大督查力度。继续开展好“五创”考评中关于公共场所控烟的检查,定期开展控烟专项督查,通过日常考核和暗访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落实公共场所控烟的各项要求。

3、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卫生部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两年以来,通过我们检查发现,餐厅、网吧、商场等7大类28小类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将严格按照要求进一步全面落实公共场所禁烟。

谨此函复。并盼您一如既往,多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好的建议。


附件: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通知

 

承办单位:岳阳市爱卫办

二○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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