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岳阳县浔阳花苑B栋房子出现明显质量问题
来信人: 李斌
来信时间: 2013-07-09 16:54:47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情况是这样的,我于2012年6月份在岳阳县浔阳花苑B栋606购置一套住房,原本是于今年6月底交房,但是我们去收房的时候,发现房屋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

第一:花苑里面ABC三栋都出现房子倾斜,以B栋最为严重。

第二:A栋房子有些业主已经看到自己房子明显出现裂缝,还漏水,漏风,高层玻璃一吹即破。

第三:小区内绿化以及门头没有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来做,我们找开发商,开发商就踢皮球。

我们现在只是需要开发商出具房子的质量检测报告,可开发商一拖再拖,拿不出报告,县政府与开发商互相踢皮球。我们拿他们没办法,打电话新闻台也不来。

所以在此恳请市政府能关注并重视这件事,18层高楼倾斜,一旦出问题那不是小事,是几百上千人的性命。

恳求市政府领导能关注此事,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3-07-26 09:14:58
回复内容:

李斌:

你好!来信反映的问题,我们经过调查了解,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浔阳花园A、B、C三栋小高层建筑均为18+1层,A、B栋无地下车库,C栋有地下车库,总高度为57米,由岳阳县建筑总公司承建。

2、A、B、C栋房屋倾斜,以B栋最为严重的事实不存在。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3年7月8日委托岳阳县建设规划设计院用全站仪进行现场测量,其中A栋测了2个点,由下向上西偏2.4㎝,由下向上南偏1.0㎝。B栋测了4个点,由下向上西偏2.1㎝,由下向上南偏2㎝。C栋测了4个点,由下向上东偏1.2㎝,由下向上北偏1.1㎝。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2》中8.3.2条,规定全高偏差允许值为H/1000且不大于3㎝。经核验A、B、C三栋建筑偏差均小于3㎝,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要求。

3、A栋房子明显裂缝、漏水、漏风、玻璃一吹即破的事实部分不符。个别房间墙面确有细微裂缝,但该建筑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墙面砌体为填充墙,填充墙面不是受力构件,不影响房屋安全使用,但影响美观,有个别地方漏水现象是事实,玻璃为中空钢化玻璃,已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有检测报告,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4、小区院内绿化及门头没有严格按合同要求来做这个问题,目前正在解决之中。小区绿化是有县规划局验收,满足规划设计条件中的绿化率要求即可。

5、关于出具房屋质量检测报告的情况,从2004年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房屋以合格备案为准,不再出具房屋质量合格证。

6、关于天然气主管设置在厨房内的问题。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10.2.14条中第二款规定:住宅燃气引入管理宜设在厨房、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故该引入管的设置是符合规范要求的。

二、处理结论

1、县质监站的房屋竣工验收备案的前提条件是:①消防验收合格;②规划验收合格;③环境保护验收合格;④房屋质量验收合格。目前只进行了房屋质量验收,我县住建局已经责令开发商及时办理其他验收文件后,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2、墙面出现裂缝情况,县质监站责令房屋开发商整改到位。玻璃漏风、漏水等情况,县质监站已责令开发公司返工维修,开发公司承诺这样的情况会及时整改到位。

3、燃气引入管问题,开发公司承诺及时与燃气公司协商,初步决定将燃气引入管改到与厨房相连的北面封闭阳台内,但最终由燃气公司决定。

4、A、B、C栋房屋偏差允许值符合规范要求,质监站技术人员向李斌先生作了详细解释,如有异议,住户可另请技术人员复核。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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