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招生要先缴纳2000录取费
来信人: 蓝色
来信时间: 2013-08-02 09:54:00
内容: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招生要先缴纳2000录取费,这是根据什么政策制定的?有什么依据?是否合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长信箱
回复时间: 2013-08-02 10:26:18
回复内容:
您好!我院所收的所有费用都是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按时上缴财政。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院不会以任何形式收取学生的录取费,该2000元是学生的预缴学费。

因往年我院出现相当一部分学生同意来就读,而没有按时报到,严重浪费了我院的招生计划。今年我院报名情况特别火爆,而招生计划非常紧缺。但为了确保所有想来我院就读的学生能顺利入校,也为了确保不浪费我院紧缺的招生计划,故以学生自愿为前提,采取预收2000元学费的形式,学生在9月1日开学报到时,抵扣学生的正式学费,并开具学生学费专用发票。若学生不缴纳该笔费用,也不会影响学生的任何正常录取。因我们工作人员解释不到位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招生处
20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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