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在市区十字路口等处还左转非机动车安全行驶权的建议
来信人: 张凯
来信时间: 2013-08-09 15:20:37
内容: 在本市市区多个路口,直行延长线(或左转延长线),但在设有直行延长线的路口均未考虑左转非机动车辆的行驶路线,没有特定等待区域,当路口左转绿灯先亮时,直行机动车辆会向前驶入延长线,此时便拦截了左转非机动车辆的线路,使之无安全线路来左转(如南湖大道与金鹗路路口),甚至有些位置(如金鹗路与建湘路路口)东西两股直行延长车道,基本上对接了,非机动车如守规矩的按非机动车车道行驶到能拐弯的地方,左转的线路已经被这两股车流封死,所以导致无路可走或有些机动车很早就夹杂在机动车流中,伺机通过;更因为硬件条件的限制,很多非机动车辆便无视红绿灯的约束,胡乱穿行,安全隐患极大;非机动车在路上没有合理的权利,安全则无法保障。就本人看来,只需要调整直行绿灯和左转绿灯的先后,并增加合理等待区,就能较好的解决本困扰,希望有关部门能合理安排交通资源,给非机动车出行市民以安全与方便。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3-08-16 09:04:03
回复内容:

首先,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回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应在专用非机动车道行驶,过路时,应在人行横道线上横过马路,如此就不存在您所反映的问题,整合资源不错,但必须依法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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