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五里牌高山坡居委会余家组征地拆迁补偿问题
来信人: 粟柳林
来信时间: 2013-10-08 12:54:00
内容:

     尊敬的市长大人 :你好!

我现将我要反映的问题陈述如下:          我父亲1966年前就落户在“五里公社   ”   后文革原因被迫迁出      1982年我们一家又以恢复原籍落户到“五里牌红旗大队(现高山坡居委会)余家组”。并于83年购买该组一猪场房屋作为栖身之所(有老房契为证)至今,83,84年都有煤炭指标册子,蔬菜积累票据(那时是菜农,应该是叫上交什么的)等等辅助为证;85年作为第一批农转非。

      而后,不知道什么原因,大队.居委会买房征地所得跟我们家没有任何关系,期间多次到居委会询问 ,居委会以我们家是“后来户”为由拒之门外!

   我就想知道

第一  :为什么说我们是后来户 后来户的标准是什么 这个标准是怎么来的,是不是“后来户”这个标准就是居委会说了算,(他们还自称土皇帝,土政策)难道现在在习主席领导下还搞以前那套!

  第二:我们是依据66年恢复原籍落户到余家组的(文革平反),怎么就不算老户(由于以前多次反映过情况,有以前老书记,老领导知情人书面证明为据)。

      虽然时至今日“余家组”该卖的都卖的差不多了,前段时间卖的土地也分不到多少钱 ,但是作为一个在这里恢复原籍生活了三十年的普通老百姓,曾经也为这个大队尽过绵薄之力的普通老百姓却从没有得到过他应有的权利地位和他应该享受的待遇,实在是难以释怀!还好现在赶上了一个好时代和一个好领导,让我们普通老百姓有一个有冤说冤,有事说事的好平台!感谢这个社会,感谢这个政府!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3-10-16 10:18:12
回复内容:

您好:

10月16日,由街道和社区对当事人回复如下:

该同志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征地拆迁补偿问题,属于集体分配的问题。而针对此事的处理,高山坡社区是沿袭了前几届支居两委的做法,但该同志反应的问题,社区还是会根据现实情况,再次在居民代表大会上进行投票表决。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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