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小学生校车收费标准问题
来信人: 晴天
来信时间: 2013-10-14 10:53:43
内容:

致尊敬的相关领导,

       我是新港区一名学生家长,由于学校搬迁至新址,学校为了学生安全考虑,特意安排校车统一定点接送学生。对于此点,作为父母,我无限感谢学校的人性化安排。

        但是校车方提出每人每学期需交纳500块车费,而同时,国家还有每人每学期300块的补助,故加起来,实际每人每学期有800块的校车费用。按每学期100天来算,不到十分钟的车程,单程车费为4块/人。而据我所知,岳阳市区打的的起步价才5块。

         故,今天在此向领导咨询,岳阳市政府是否有对校车的统一资费标准,若以上收费是在标准之内,也好让我们作家长的安心。

         以上疑问,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抽空,不吝解答,不胜感激!

          祝,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教体局
回复时间: 2013-10-15 10:48:46
回复内容:

亲爱的市民朋友:

关于您反映小学生乘坐校车收费标准问题,我局安全科已于2013年10月15日上午与您联系并解释了详细的收费标准情况。您孩子所读学校位于云溪区,国家每人每年的补贴为200元,加上校车公司本身运营成本(车辆折旧、司机工资、燃油费等),以上收费在标准之内。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爱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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