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破产企业留下问题
来信人: 周全
来信时间: 2013-11-04 20:07:51
内容: 我是原轴承厂职工,2000年我将在厂以息代租的房子一套(30.74平方)退给了厂里,最近打算购买住房到房产大夏去开无房证明才知我已退给厂里了的,无厨房册所的30.74平方的房子已办了房产证,并且还是我的户头,我现在购房要多交2%的费用,为此我找找到了经委,他们告诉我一个退了休的干部的电话,我和他联系了,他也搞不清楚,因厂在2005年破产买断,现无人管事,请问我该找哪个部门,多出2%对我们打工的来说是人很大的数目。急盼您的回复。周全。13337306061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工信局
回复时间: 2013-12-20 09:30:52
回复内容:

周先生: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信中反映的问题,我委已派专人与房改部门对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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