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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10.07交通事故处理的疑问 |
来信人: | 小胡 |
来信时间: | 2013-11-05 21:14:37 |
内容: | 尊敬的巿长、市公安局领导: 虽知各位领导忙于公务、日理万机,但关于岳阳10.07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理,伤者及家属仍有几点疑问,事关事故全情与公平正义,恳请重视督办、调查了解: 1、肇事车辆湘F7VR77无年审、无保险,近两年未处理之违章记录近百次,未被追究直至事发当天,此等马路杀手是否可以称之为“恶劣”? 2、据城陵矶大队办案人员称肇事者楚天舒是吸毒人员,此等瘾君子尚可无证驾驶车辆上路?是谁给了他这个胆子?众人皆疑其毒瘾发作乃至惨事发生,此类马路杀手如不绳之以法,岳阳人民的交通安全是否堪忧? 3、自市政法委向伤者家属了解情况并召开协调会议至今,各伤者的医疗欠费持续上升,有增无减,肇事者家属所谓之“积极筹措医疗费用”成为空谈。难道协调会是为了把肇事方的责任协调给负责救治的医院吗? 4、肇事车辆当天的实际行踪是,先在望岳路口闯了红灯,以80码以上车速往洞氮方向行驶,并越过黄色中线逆行,撞到出租车后,冲上了左侧的公交车站,车身飞起,离地足有一米以上,公交站的撞击痕迹可以作证,8名受伤者以及现场目击者可以作证,现场肇事车辆最终停在离公交车站十多米的车道上,说这是疯狂飞车一点也不为过,这是不是可以称之为“恶劣”? 5、法医何时介入,伤者、家属和主治医生都不知情,入院急救、检查、和诊治时,法医有参加吗?法医是如何介入的?其结论问过伤者吗?其论断向谁负责? 6、9名伤者中有余金山老人断十三根肋骨,伤残等级可定为特级;焦慧容左腿三处大面积粉碎性骨折,接骨殖入钢板手术后缝二十七针,最少可按四级伤残;陶波双腿的胫骨和肱骨共四根骨折,最少应按二级伤残。余祚轩颅骨骨折、右脚脚趾多处骨折,胡鹏外部伤虽恢复明显,但脑震荡带来的眩晕在一个月后的今天尚无明显好转,还需严格卧床静养,每天起来活动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两小时。所谓“无一人能确认为重伤“应当如何理解? 7、就算当时未能确认,入院急救后总可以初步确认了吧?到底是哪些疑难,以至至今既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亦未以交通肇事罪刑事立案?办案人员不用录口供吗? 以上疑问,恳请作全面调查了解,万望详为解答。 作为伤者之一,代众受难的朋友上言,拜请重视处理!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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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回复时间: | 2013-12-04 09:00:34 |
回复内容: | 首先,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回复如下: 一、肇事车俩湘F7VR77违章情况。经网上查询,近两年该车共违章36起,已处理17起,还有19起未处理。经联系,因为扣分较多,车主正在抓紧处理,及时补办审验手续。 二、自市政法委召开协调会以后,楚天舒家庭继续为伤者缴纳医疗费用拾余万元,共计已缴纳医疗费贰拾余万元。目前尚欠三家医院治疗费约拾万元,但为伤者治疗的三家医院正在尽力开展救治,没有停止救护。楚天舒父亲仍表示正在积极筹措资金,该负责任的一定负责任。 三、10月7日事故发生后,当天下午城陵矶大队委托岳阳市平安司法鉴定所法医到广济医院对伤重人员是否达到重伤级别进行鉴定,并将中医院、二医院伤者情况及时与法医们进行沟通。10月8日上午,法医向办案民警回复,部分伤者虽当时伤势较重,但不能确定为重伤。关于伤情鉴定,我们只能尊重法医的专业鉴定,在此案办理过程中,我们会邀请法医对伤者作出最终伤情鉴定。 四、驾驶出租车的许秋波伤势较重,办案民警第三次到医院才能勉强作出询问笔录,现城陵矶大队已作出肇事者楚天舒负全部责任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在七天内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