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为什么都是洛王社区户口我不能享受【2012】18号文件的参保待遇
来信人: 开心的我
来信时间: 2013-12-13 13:51:09
内容:        市长;您好,我知道您很忙,但是我想求助,我是岳阳楼区洛王社区居民,现在国家政策好,为老百姓想到了老有所依的事情,在这里表示万分感谢,可是我一件事情想不通,按湘政办发【2012】18号文件参保政策,我们都是上了班的人,为什么同是洛王户口,而分农业和非农业,让我们很多人没有办法享受这种待遇,我觉得很不公平,我们老了怎么办?我们同样付出了劳动,就因为我们的户口性质不同而得不到应有的待遇,我1979年户口迁入洛王,到现在34年,在这里工作,生活等等。。。我一直没有土地,以前在企业上班,后来企业倒闭,,没有生活来源了。好不容易盼来了现在的好政策,却把我们这些所谓的农业户口的人拒之门外,我们老了怎么办,都是独生子女,我和他们都怎么生活下去,我夜不能眠,不知道要找谁,是不是政策真的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为什么到21世纪了还分这么清楚,怎么划分的,一家人为什么有几种户口?等待回复,急急急,因为马上停止办理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3-12-17 15:31:29
回复内容:

根据居民“开心的我”反映的情况,洛王街道办事处第一时间派社保站工作人员与他联系,并对他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释,现回复如下:

根据湘政办发【2012】18号文件,参保对象必须符合:(一)2011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二)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之前,曾在我省城镇小集体企业、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三)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城镇小集体职工的参保政策岳阳市都是按照18号文件的规定来进行的,对于市民提出的一家人有几种户口的问题,洛王片区原来是郊区,因此大部分的户口都是农业户口,一般是小孩出去读书将户口转出后,再转回来可能就是非农业户口了。一项政策的出台,都是在一个特定的历史大背景下产生的,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能违背政策法规行事。

由于居民“开心的我”不符合湘政办发【2012】18号文件参保条件,目前工作人员已对此居民作好了解释说明。特此回复。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